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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告(2008年第110号)
[摘要]
依据民政部公告[第108号],经审查,我部已同意下列基金会提出的补办开展汶川大地震有关救灾募捐活动审批手续的申请: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发布日期] 2008-07-0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基金会;中国;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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