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生父母一方为非中国内地居民送养内地子女有关问题的意见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十年来,随着我国对外交流的不断深入,收养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切实维护收…………
[发布日期] 2009-09-2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收养人;证明;子女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