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同意支持举办“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的复函
[摘要] 深圳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有关事宜的请示》(深民〔2012〕202号)收悉。经研究,我部同意支持在2013年举办第二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希望以党的十八大关于“支持发展慈善事业”的要求为指导,认真总结首…………
[发布日期] 2013-02-0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展会;慈善;展示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