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现对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对国家邮政局及其所属邮政单位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具体为函件、包裹、汇票、机要通信、党报党刊发行……
[发布日期] 2006-04-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邮政;营业税;党刊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