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铁矿石资源税有关政策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5年5月1日起,将铁矿石资源税由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80%征收调……
[发布日期] 2015-04-2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金属与冶金
[关键词] 矿石;资源税;税额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