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暂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继续作为中央收入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37号)规定:“除铁路运输、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
[发布日期] 2002-09-0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所得税;收入;石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