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银监会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天津、沈阳、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分行,总行营业管理部、重庆营业管理部,呼和浩特、长春、哈尔滨、杭州、福州、南宁、海口、昆明、拉萨、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
[发布日期] 2010-06-17 [发布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试点;结算;人民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