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卷烟生产企业购进卷烟直接销售不再征收消费税的批复
[摘要]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卷烟生产企业购进卷烟直接销售是否征收消费税问题的请示》(赣国税发〔2001〕302号)收悉。关于卷烟生产企业购进卷烟直接销售是否征收消费税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对既有自产卷烟,同时又委托联营企业加工与自产卷烟牌号、规……
[发布日期] 2001-12-20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卷烟;联营企业;消费税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