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摘要] 注释:条款失效,第十二条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8号。现将《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分送:各……
[发布日期] 2011-03-31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损失;资产;企业 [时效性] Lap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