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摘要] 为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
[发布日期] 2002-11-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改制;企业;分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