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玉米深加工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9月1日起,将玉米淀粉、酒精等玉米深加工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恢复至13%。玉米深加工产品清单见附件。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
[发布日期] 2016-08-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食品科学和技术
[关键词] 深加工;玉米;出口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