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照相机、摄影机、内燃发动机、汽油、航空煤油、柴油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提……
[发布日期] 2016-11-0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退税率;出口;成品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