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完善启运港退税政策,扩大政策成效,结合前期政策实施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口岸(以下称……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启运;退税;出口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