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料加工装配厂转型为法人企业进口设备税收问题的通知
[摘要] 海关总署:为促进来料加工企业转型,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来料加工装配厂(以下简称来料加工厂)以不作价设备出资设立法人企业过程中涉及的进口设备税收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09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来料加工厂以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出资设立法人企……
[发布日期] 2009-07-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转型;税收;来料加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