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耐火粘土和萤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促进耐火粘土和萤石的合理开发利用,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6月1日起,将耐火粘土中的高铝粘土(包括耐火级矾土、研磨级……
[发布日期] 2010-05-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资源税;耐火;粘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