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有效阻断艾滋病病毒的传播,继续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对抗艾滋病病毒药品有关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
[发布日期] 2007-04-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
[关键词] 艾滋病;药品;制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