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更好地发挥租赁业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支持租赁业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商务部“三定”规定,原国家经贸委、外……
[发布日期] 2004-10-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租赁;融资;试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