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啤酒包装物押金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近接一些地方来文,要求明确啤酒包装物押金的有关范围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规定啤酒……
[发布日期] 2006-02-2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食品科学和技术
[关键词] 包装物;押金;消费税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