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天然气进口项目的通知(财关税〔2015〕40号)
[摘要] 广东省、深圳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财政部驻广东省、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2011—2020年期间进口天然气及2010年底前“中亚气”项目进口天然气按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
[发布日期] 2015-09-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进口;天然气;海关总署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