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摘要] 注释:条款失效,第一条第二款第1项,第四条第一款第1项,第十条第一款“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的规定,附件第六条失效。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
[发布日期] 2006-03-2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税目;税率;消费税 [时效性] Lap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