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矿区服务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现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矿区服务单位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取得亏损补贴资金,以及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未上市企业取得矿区服务收入征收营业税的问题明确如下: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
[发布日期] 2007-09-12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矿区;营业税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