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73785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商品使用发票有关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专用发票加印使用期...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09年消费税统...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
[摘要]
注释:条款失效。第二条中“煤炭企业的塌陷地在未利用之前暂缓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失效,参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企业未利用塌陷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74号。 注释:条款失效,第二条中煤炭企业的塌陷地在未利用之前暂缓征……
[发布日期] 1989-08-23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使用税;煤炭企业;土地
[时效性] Lapsed
浏览次数:
57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