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对1994年1月1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
[摘要] 注释:条款失效,第一条失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现对1994年1月1日以前签订开发、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问题,通知如下:一、1994年1月1日以前已签订的……
[发布日期] 1995-01-2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地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房地产;增值税;土地 [时效性] Lap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