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德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贷款利息所得免征预提所得税的批复
[摘要]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对荷兰发展中国家金融公司及德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从我国取得的利息所得免征预提所得税的请示》(厦国税[2000]58号)收悉。关于德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从厦门进雄企业有限公司限得贷款利息免征预提所得税的问题,现批复如下:鉴于上述……
[发布日期] 2001-01-10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预提;德国;免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