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的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摘要] 1984年9月1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和发布试行有关税收条例(草案)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国务院发布的税收条例草案,不适用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因此,国务院1988年9月2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
[发布日期] 1988-11-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地球科学(综合)
[关键词] 使用费;土地;国务院 [时效性]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