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近年来国内装备制造业及其配……
[发布日期] 2017-12-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保护和环境
[关键词] 进口;技术装备;免税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