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减轻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经营负担,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现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有关房产税……
[发布日期] 2012-09-0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农产品;使用税;农贸市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