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摘要] 为了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进行偷税、骗税等犯罪活动,保障国家税收,特作如下决定: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发布日期] 1995-10-30 [发布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效力级别] 法律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虚开;专用发票;并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