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的……
[发布日期] 2007-07-0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税前;扣除;标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