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摘要]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规定,现将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对赣州……
[发布日期] 2013-01-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鼓励类;产业;赣州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