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统一税收政策,规范税收管理,现将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的房产税政策明确如下:一、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
[发布日期] 2005-12-2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建筑学
[关键词] 房产税;地下建筑;房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