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不发西藏、青海、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和宁波、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6〕48号)的规定,现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
[发布日期] 2007-10-23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汇总;所得税;纳税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