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摘要]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陕西省(市)地方税务局,大连、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为建立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激励与约束的机制,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发布日期] 2007-10-29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任期;中央;薪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