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装备制造业……
[发布日期] 2014-02-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工程和技术(综合)
[关键词] 进口;政策;技术装备 [时效性] Lap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