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徽商银行等3家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摘要]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安徽省(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6〕48号)的规定,现将徽商银行、北京银行和上海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06年起上述3家……
[发布日期] 2007-01-23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所得税;汇总;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