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摘要] 海关总署:为支持国内畜牧业的发展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豆粕等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30号)第二条的有关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对进口的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税号ex38249090)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矿物质……
[发布日期] 2006-12-1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微量元素;增值税;矿物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