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海关、税务主管部门: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加工贸易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已经成为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的主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推动力量,为促进技术进步、优化产……
[发布日期] 2011-11-2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加工;贸易;转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