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承诺,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卷烟包装标识使用健康警语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警语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30%,卷烟的外包装标识由此而发生了变化。现就卷烟外包装标识发生……
[发布日期] 2009-01-22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计税;卷烟;消费税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