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09年下半年对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的通知
[摘要] 海关总署:自2009年7月1日起,分别对原产于中国香港、澳门,并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的28项香港商品、475项澳门商品实施零关税。具体清单见附件。特此通知。 附件: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2009年上半年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商品税目税率表 ……
[发布日期] 2009-06-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原产地;关税;澳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