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摘要] 为了加强对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精神,现将一些具体问题明确如下:一、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以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卫生院、医院等医疗机构形式从……
[发布日期] 1997-11-25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