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沿海经济开放区鼓励外商投资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暂行规定
[摘要] 为了有利于辽东半岛、山东半岛,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的经济开放区(以下简称沿海经济开放区)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吸收外资,引进技术,加速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现对外商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投资有关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优惠问题,……
[发布日期] 1988-06-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开放区;免征;沿海经济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