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摘要]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
[发布日期] 2008-12-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货物;应税;增值税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