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摘要] 福建省财政厅、福州海关、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中的相关政策,现就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关进口货物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有关进口税收政策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除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发布日期] 2013-09-0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税号;货物;平潭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