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扫描认证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摘要] 辽宁、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日前计划单列市与所在省其他地区之间相互通过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以下简称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包括自开票和代开票,以下简称货……
[发布日期] 2007-02-08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发票;税控;货运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