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宁夏、西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各证券公司: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
[发布日期] 2011-12-3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工程和技术(综合)
[关键词] 限售;原值;转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