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摘要] 北京、天津、辽宁、山东、浙江、江苏、福建、广东省(市)国家税务局:现将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
[发布日期] 2007-03-27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所得税;分支机构;保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