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宁夏检验检疫局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进出口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宁夏检验检疫局、自治区民委、银川海关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进出口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4-12-15 [发布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食品科学和技术
[关键词] 清真;食品;认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