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20个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宁各单位,区属各大型企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17-07-25 [发布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宁夏;自治区;联运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