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宁夏检验检疫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宁夏意见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宁夏检验检疫局、银川海关、自治区农牧厅、林业厅《关于加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宁夏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5-01-08 [发布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检疫;有害生物;防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