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因工作需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即日起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各1枚,直径分别为4.5厘米、4.2厘米。……
[发布日期] 2015-09-06 [发布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宁夏回族自治区;普查;印章 [时效性] Effective